北京市司法行政機關不斷深化對做好首都社區矯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工作體制、健全的制度體系和有效的運行模式,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4.4萬名,解除矯正3.9萬名,矯正期間再犯罪率始終保持在0.1%以下的低水平,未發生影響安全穩定的重大案(事)件。
  北京司法行政機關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控。一是完善安全防範體系。落實矯正小組制度,小組成員定期溝通,司法所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居所、單位、聯繫方式、經常活動地區、交往人員、社會活動情況、矛盾糾紛情況、異常表現及其親屬的聯繫方式等做到“九清楚”。開展社區服刑人員危險性評估,實施分類管理,全面增強管控的針對性,健全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並組織演練,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二是開展社區評議。為充分發揮社區的參與監督作用,協調法院對社區服刑人員接受社區矯正情況在社區一定範圍進行公告,在每個社區(村)設立社區矯正評議員,協助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並對其遵紀守法、參加社區服務等日常表現情況進行評議,有效提高了監督管理的實效性。三是開展電子監管和指紋報到試點。組織力量研發社區矯正電子監管系統,利用指紋、人臉識別技術對社區服刑人員日常現場報告進行身份驗證記載,取得了良好效果。
  建立健全刑罰執行機制,增強社區矯正工作規範性。北京市司法局聯合市公檢法機關出台了《北京市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對各部門的職責分工、銜接配合等予以細化。根據實施細則執行中遇到的新問題新變化,又出台了《北京市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補充規定》,進一步規範了社區服刑人員限制出境報備、居住地核實等重點環節工作,形成了以實施細則和補充規定為核心的工作制度體系,同時制發56種執法文書格式,保證了執法各環節的規範。抓住社會調查評估、簽署保證書、居住地核實、發放社區矯正告知書、送達法律文書等環節,加強與法院、看守所、監獄的銜接,為接收工作打好基礎。全面規範對社區服刑人員接收和解除宣告工作,提升社區矯正的嚴肅性。完善懲處手段,對於撤銷緩刑、撤銷假釋、決定收監執行的,區縣公檢法司機關共同研究制定收監預案,及時將罪犯控制並送交看守所,保證了收監工作的順利進行。
  北京市司法行政機關結合實際,形成了個別教育與集中教育、分段教育與分類教育、心理矯正與行為矯正、思想教育與幫困扶助“四結合”的教育工作方法。全市16個區縣普遍建立了陽光中途之家,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法制教育、技能培訓、心理咨詢等,目前已教育培訓5萬餘人次。對全市新接收和重點社區服刑人員開展集中教育,市司法局負責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區縣司法局負責參加集中教育社區服刑人員的接送,教育中心負責教學和日常管理。與相關單位合作建立社區服務項目庫,採用司法所委托村居分散組織和區縣司法局、司法所集中組織相結合的方式,督促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多種形式的社區服務,提高了社區服務的教育矯正效果。
  (原標題:健全監管機制維護首都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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